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青岛科创大走廊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廉亚楠发布时间:2025-12-01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青岛科创大走廊(以下简称科创大走廊)建设引领科技强市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主脉络,发挥崂山实验室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牵引作用,锚定打造全球一流的海洋科技创新与产业高地、全国知名的青年 “创享”高地、全国领先的 “智造”产业高地,高水平支撑科技强市建设。到2027年,科创大走廊功能形态初具规模,在科创平台、科创效益、科创人才、科创企业等方面取得突破,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资源集聚度占全市45%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科创人才总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分别增长15%以上,成为区域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到2035年,科创大走廊引领作用成效显著,带动转化一批颠覆性技术成果、集聚一批世界性领军企业、形成一批标志性未来产业,推动我市持续巩固全省创新发展强引擎地位,向着国家科技创新主力军、全球海洋科技引领者目标迈进。

二、空间布局

科创大走廊以滨海大道为轴线,连接沿线创新功能板块,构建 “一廊串联、三城驱动、多圈联动”空间格局。

(一)“一廊串联”塑造科创中轴。科创大走廊规划面积190.71平方公里,南北向长53公里,范围北至大田路,南至香港东路,西至劲松五路、黑龙江路,东至九水东路、问海路至青岛蓝谷东侧海岸线。近期以青岛蓝谷、李沧区、崂山区范围内的科技、产业资源密集区域为重点,远期向青岛市域及周边延伸拓展,逐步从区域边界明确的科创廊道发展为辐射范围更广泛、开放共享更深入的创新带。

(二)“三城驱动”打造创新引擎。统筹推动科创大走廊沿线海洋科技城、青年科创城、数智产业城三城协同发展,构建全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其中,海洋科技城 (位于青岛蓝谷)规划面积78.56平方公里,聚焦塑强海洋特色优势,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海洋产业发展高地;青年科创城 (位于李沧区)规划面积26.2平方公里,聚焦营造 “科产城人”优质生态,打造宜创宜业宜居的城市创新空间;数智产业城 (位于崂山区)规划面积85.95平方公里,聚焦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打造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引领地。

(三)“多圈联动”促进资源融通。坚持 “多圈联动、高端集聚” ,突出科技研发、产业承载、创新孵化、文化教育等功能,在科创大走廊沿线打造科创策源、环大学、国际人才、科创人才培育、科技金融、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六类生态圈。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全球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

1. 建设海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全力推动崂山实验室、国家深海基地、国家海洋生物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发展,高标准推进深海大数据中心、海上综合试验场等建设,支持海洋混合算力服务平台、科考船队共享航次等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强化海洋应用基础研究策源能力。实施海创计划,塑强海洋观测探测、深海开发等领域基础策源力。引导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 (青岛)等高校在海洋大模型、海洋物联网、海洋创新药等重点领域布局应用基础研究,形成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加快研究成果应用转化。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海洋开放创新水平。聚焦构建蓝色伙伴关系,组织国际高水平海洋科技交流活动,加强与沿海城市海洋科技合作,支持崂山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积极参与和承担全球海洋重大科技问题研究。 (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高能级科创平台体系

4. 构建多层次实验室体系。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梯次发展的新型实验室体系,争创海洋生物、人工智能等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集成攻关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增强原创研究、变革性技术研究和产业赋能能力。(市科技局负责)

5. 集聚高端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多元化主体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领军企业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加强行业关键技术攻关,增强中试熟化、股权投资等产业服务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市科技局负责)

6. 搭建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建强产学研创新协作网络,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产业研究院、创新联合体,提升学科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产业服务等效能,构建产学研融合发展生态。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建设创新中心矩阵。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强化前沿领域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供给,推动技术创新中心提升技术突破和承接重大科研项目能力。 (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速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8. 部署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场景。瞄准基础研究及颠覆性技术应用转化,布局新技术验证场景,聚焦新产品产业化应用,形成场景谋划、清单发布、场景对接等工作链条,谋划打造海洋大模型、海洋电子信息等超级场景。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海洋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完善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建立科技成果跟踪对接机,高水平服务崂山实验室海洋创新成果转化围绕创新型产业体系技术熟化与转化应用,培育概念验证中心、中试服务平台等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市场体系,完善 “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市科技局负责)

10. 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和未来实验室。持续培育壮大专精特新、高新技术、高成长等企业。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推动企业拓展市场合作、加强自主创新。(市科技局、市民营经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营造科技服务优质生态。支持专业孵化器和创业孵化园区等载体建设,增强孵化载体产业、服务、投资等功能,培育高端孵化平台。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优化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大支持 “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力度。持续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提质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科技服务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集聚全球高层次创新人才

12. 引进各类创新人才。实施新时代 “人才强青”计划,吸引全球顶尖科技人才,靶向培养科技型企业家、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等产业领军人才,依托海内外人才招引品牌活动等壮大青年人才队伍。 (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推进人才管理改革。创新人才流动机制,推动人才跨领域流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探索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等选人用人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探索按规定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推进多元收益分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创业就业保障,提供全周期人才服务。发挥青岛科创人才学院等人才教育培养平台作用,加强对干部、人才、企业家等教育培训。优化人才安居环境,高标准建设多元化居住空间。营造人才文化环境,打造人才会客厅。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发展创新型产业

15. 壮大海洋产业。在海洋高端装备领域,发展深海观测装备、船舶配套装备、海水淡化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在海洋大模型领域,完善 “1+N+X”海洋人工智能大模型体系,开展自然语言处理、多模态融合、神经网络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市海洋发展局负责)

16. 做强数智产业。在人工智能领域,突破仿生感知与认知、高动态运动规划与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发展具身智能机器人、垂直领域大模型,拓展多元应用场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突破近眼显示、感知交互等技术,发展虚拟现实、集成电路等细分赛道。在智能家电领域,突破液晶模组、激光显示等技术,发展智能服务型家电、可穿戴智能设备等细分赛道。在绿色能源领域,突破钙钛矿电池制备、固态电池制备等技术,发展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新型储能等细分赛道。(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提质生命产业。在合成生物领域,开展人工生命元器件、生物体系设计再造等基础研究,布局自动化设计工具、基因编辑、发酵工艺等方向研究。在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领域,推动 “蓝色药库”开发计划,开展海洋酶制剂和海洋生物保健品、医用和功能型海洋生物材料等产品研发。(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布局未来产业。重点发展太赫兹、海洋电子信息、深海开发、空天信息、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卫星互联网等领域,依托各专业园区,打造未来产业发展集聚区。 (市科技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拓区域创新合作共赢新局面

19. 链接国内国际创新资源。对接国内先进科创走廊,在体系建设、资源开放、技术攻关等方面深入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创新合作,建设国际创新共同体、海外创新孵化中心等载体,吸引更多跨国企业设立地区经营机构、研发中心。(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推动区域创新发展。引领青岛都市圈创新发展,共建滨海科创大走廊。推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加强科技服务共享、人才联合培育等领域合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海洋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 辐射带动市域开放协作。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技术联合攻关、资源共享共用、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强化与上合示范区、青岛高新区、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等功能区产业协同,形成协同发展、错位互补的产业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营造宜创宜业宜居优质环境

22. 建设现代数字城市设施。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完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支撑,布局智慧交通、智慧商圈、智慧景区等试点。提升城市服务设施水平,强化交通设施、基础教育、医疗健康、特色商业等多维度配套。 (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打造高品质人文环境。塑造城市人文魅力,挖掘城市文化内涵,打造高品质、高科技文化设施。推动文旅科创融合发展,深度开发滨海、山地、乡村、非遗等特色资源,通过会议会展、研学旅游等拓展特色文化体验。(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贸促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4. 构筑绿色宜居生态空间。强化区域生态风貌保护,打造城市园林绿化与生态景观,依法依规确定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科学进行开发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强化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土壤治理修复和城市河流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建立部门协同、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市委科技委下设的青岛科创大走廊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科创大走廊建设,青岛蓝谷管理局承担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任务调度、总结评估,研究拟定专项政策措施,依法依规加强资金、基金、用地等保障支持,推进招商一体化、跨区域建设 “产业飞地”和 “科创飞地”等工作。 (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李沧区、崂山区、即墨区、青岛蓝谷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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