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大型仪器设备有关数据的通知 |
2025-09-10 |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中taptap点点在线登录东发〔2023〕28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及内容
1.填报范围:单台套原值40万元及以上的在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均须填报,时间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2.填报内容:依托填报设备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和获得的奖项等使用效益数据。填报设备清单单独发给各单位。
二、填报要求
1.教育部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是国家教育统计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设备负责人逐台梳理设备使用情况,认真核实,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在2025年9月23日前完成填报。论文、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2.学校将对所填报数据进行抽查复核,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该设备年度绩效考核判定不合格。
三、填报步骤
设备负责人登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将角色切换为“仪器负责人”,进入左侧菜单“其他”—“成果管理”模块,添加使用效益数据。
联系方式:刘博阳 86983931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9月10日
